[公告]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105年全國會長盃身心障礙者田徑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105年全國會長盃身心障礙者田徑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三、協辦單位:板橋第一運動場區
中華民國截肢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視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弱智者體育運動競技協會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者體育運動休閒協會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輪椅體育運動協會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星期日)
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上午9:00分
五、比賽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區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六、參賽類別:肢障(含截肢、脊髓損傷、小兒麻痺、腦性麻痺等)
視障、智障、自閉症等四類。
七、選手參賽年齡:
(一)不限年齡。
(二)參賽選手年齡未滿20足歲需經監護人同意。
八、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需經體位分級師鑑訂符合體位分級者方可報名參賽。
(二)體位分級
1.肢障選手(含腦性麻痺、脊隨損傷、截肢、小兒麻痺等)及視障選手參賽級別須以本會或體位分級中心所公告之選手分級級別為依據。
(即Classification Master List-2015版)
2.智障組選手憑本會核發智障運動選手證報名,如未有選手證者,需檢附符合本會訂定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經本會心智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方得報名智障組參賽。(以上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審查要點及附件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本會網址:www.ctsod.org.tw。
3.自閉症組憑身心障礙手冊報名即可。
九、比賽組別及項目:
(一)組 別:
社會肢障男、女子組
社會視障男、女子組
社會智障男、女子組
社會自閉症男、女子組
(二)項 目:
視 障-100M、200M、400M、1500M、跳遠、跳高、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
智 障-100M、200M、1500M、鉛球、跳遠。
自 閉 症-100M、200M、1500M、鉛球、跳遠。
肢 障(含截肢、脊髓損傷、小兒麻痺)-100M、200M、400M、800M、1500M、鉛球、鐵餅、標槍、跳遠、跳高。
腦性麻痺-100M、200M、鉛球、鐵餅、標槍。
註:每名選手參加競賽項目不得超過3項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認定之最新殘障田徑規則。
十一、報 名:
(一)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
一律採用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時需附匯款收據、身心障礙手冊、體位分級證等影本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本會。
(二)酌收工本費新台幣400元整。
郵政劃撥帳號:16788258號。
戶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聯 絡 人:盧素貞、沈芳廷
電 話:(02)87711450、87711502
傳 真:(02)27782409
(未持有本會核發選手證報名智障組選手需附本會訂定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審查要點等證件送審通過後始得參賽,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五天送審)。
註:
1.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2.本賽會參賽選手及工作人員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但亦要以政府規定保險公司投保額度為準。
十二、比賽細則:比賽前二十分鐘應至檢錄處報到參加檢錄。
十三、獎勵:
參賽人(單位)數在2至3人(單位)時,錄取1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4至6人(單位)時,錄取3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7至8人(單位)時,錄取4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8人(單位)以上時,錄取6人(單位)
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4至6名頒發獎狀。
十四、國家代表隊選手選拔:
(一)比賽成績將作為選拔田徑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考之一。
(二)自閉症組不列入選拔。
105年全國會長盃身心障礙者田徑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處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三、協辦單位:板橋第一運動場區
中華民國截肢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視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中華民國弱智者體育運動競技協會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者體育運動休閒協會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輪椅體育運動協會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星期日)
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上午9:00分
五、比賽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區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六、參賽類別:肢障(含截肢、脊髓損傷、小兒麻痺、腦性麻痺等)
視障、智障、自閉症等四類。
七、選手參賽年齡:
(一)不限年齡。
(二)參賽選手年齡未滿20足歲需經監護人同意。
八、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需經體位分級師鑑訂符合體位分級者方可報名參賽。
(二)體位分級
1.肢障選手(含腦性麻痺、脊隨損傷、截肢、小兒麻痺等)及視障選手參賽級別須以本會或體位分級中心所公告之選手分級級別為依據。
(即Classification Master List-2015版)
2.智障組選手憑本會核發智障運動選手證報名,如未有選手證者,需檢附符合本會訂定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經本會心智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方得報名智障組參賽。(以上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審查要點及附件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列印)
本會網址:www.ctsod.org.tw。
3.自閉症組憑身心障礙手冊報名即可。
九、比賽組別及項目:
(一)組 別:
社會肢障男、女子組
社會視障男、女子組
社會智障男、女子組
社會自閉症男、女子組
(二)項 目:
視 障-100M、200M、400M、1500M、跳遠、跳高、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
智 障-100M、200M、1500M、鉛球、跳遠。
自 閉 症-100M、200M、1500M、鉛球、跳遠。
肢 障(含截肢、脊髓損傷、小兒麻痺)-100M、200M、400M、800M、1500M、鉛球、鐵餅、標槍、跳遠、跳高。
腦性麻痺-100M、200M、鉛球、鐵餅、標槍。
註:每名選手參加競賽項目不得超過3項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所認定之最新殘障田徑規則。
十一、報 名:
(一)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
一律採用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時需附匯款收據、身心障礙手冊、體位分級證等影本連同報名表一併寄送本會。
(二)酌收工本費新台幣400元整。
郵政劃撥帳號:16788258號。
戶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
聯 絡 人:盧素貞、沈芳廷
電 話:(02)87711450、87711502
傳 真:(02)27782409
(未持有本會核發選手證報名智障組選手需附本會訂定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審查要點等證件送審通過後始得參賽,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五天送審)。
註:
1.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2.本賽會參賽選手及工作人員投保300萬元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但亦要以政府規定保險公司投保額度為準。
十二、比賽細則:比賽前二十分鐘應至檢錄處報到參加檢錄。
十三、獎勵:
參賽人(單位)數在2至3人(單位)時,錄取1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4至6人(單位)時,錄取3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7至8人(單位)時,錄取4人(單位)
參賽人(單位)數在8人(單位)以上時,錄取6人(單位)
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4至6名頒發獎狀。
十四、國家代表隊選手選拔:
(一)比賽成績將作為選拔田徑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參考之一。
(二)自閉症組不列入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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